依照农业乡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非洲猪瘟实验室检测作业的告诉》(农办牧〔2018〕54 号)要求,我厅安排而且展开了全省兽医相关检测实验室非洲猪瘟检测才能比对作业。根据比对成果评价,省农业乡村厅现指定中国农业科学院哈尔滨兽医研究所动物卫生检测中心等5家第三方查验测验的安排实验室展开非洲猪瘟检测作业,各有关实验室要严格遵守《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及相关法令、法规、规范的规则,一起依照农办牧〔2018〕54 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展开检测活动,并定时上报查验测验状况(详见附件)。本布告有效期为 2023年10月1日至 2024年9月30日,期间出具的检测陈述须按我厅指定编号编码,一起附本布告盖章版。
注:检测陈述编码依照“2300本布告第三方查验测验的安排所列2位序号数字+年月日6位缩写数字+有效期内出陈述的6位接连自然数”准则,如“23-000001”,陈述可一起表现安排实验室自有编码(即第二套编码)。各实验室要严格执行《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则,并依照监管部门要求,按月以单位正式文件将查验测验状况报省农业乡村厅,漏报、错报、未经检测出具相关检测陈述或违规出具相关检测陈述的将撤销非洲猪瘟实验室检测资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