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三,供水体制改革为何没有带来检验测试能力的改善?据有关研究显示,我国在加入WTO以来,对城市自来水市场的开放程度远超于美国等发达国家。有的地方自来水企业引入民间资本,有的地方引入了外资(如兰州威立雅水务集团就引入法国资本),按理说,引入社会资本后有利于提升检验测试能力、改善水质,但从频发的自来水事件来看,体制改革似乎没有带来检验测试能力和水质的提升。
其四,也是最重要的一点,即地方政府在水质检验测试能力提升方面是否尽职尽责?地方政府在水质检验测试方面至少有两项职能:一是要求供水企业按照生活饮用水新国标提升检验测试能力,并监督水厂日常检测;二是各地建设主管部门下面都有城市供水水质监测中心或者监测站,不管企业检测结果如何,政府水质监测部门应该成为最终的把关人,试问,今天有多少政府监测站水质检验测试能力达标?
显然,无论是政府供水水质监测站检验测试能力不够,还是水厂检验测试能力不够,不仅说明对市民健康不负责任,而且也说明在检验测试方面不舍得投入。不否认,随着生活饮用水新国标的出台,提高检验测试能力是一笔不小的投入,据说一台能进行106项全水检测的仪器价格就要上千万元。但是,在水质检验测试方面的投入,即使花再多的钱都是应该的,因为这是地方政府的责任,也是企业持续经营必须要承担的代价。
对于以上这样一些问题,从国家主管部门住建部到各地政府、供水企业,都应该反思并向公众及时做出回应。如果检验测试能力跟不上,生活饮用水新国标就会在某些地方沦为摆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