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的饮用水是人类健康的基本保障。为了保护人体健康,保证生活质量,国家以强制性标准形式对饮用水中与人群健康相关的各种因素做出量值规定,这就是强制性国家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新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于2022年3月15日发布,自2023年4月1日起实施。
与原《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相比,新标准到底有哪些变化呢?让我们一起来学习吧!
新标准中水质指标数量由2006版的106项调整为97项,包括常规指标43项和扩展指标54项。
根据目前我国的水质现状、制水工艺现状和对人体健康的影响,增加了高氯酸盐、乙草胺、2-甲基异莰醇、土臭素4项指标,删除了滴滴涕、硫化物等13项指标,删除指标主要是我国多年前已经禁止生产使用和近年来未检出的指标。
新标准将2006版的“常规指标和非常规指标”调整为“常规指标和扩展指标”。
常规指标是反映生活饮用水水质基本状况的指标,扩展指标是反映地区生活饮用水水质特征及在一定时间内或特殊情况下水质状况的指标。
同时,新标准将检出率较高的一氯二溴甲烷等6项消毒副产物指标和对消毒剂投加有较大影响的指标氨(以N计)从非常规指标调整到常规指标。
新标准根据水质指标监测的意义及在人群健康效应或毒理学方面最新的研究成果,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调整了8项指标的限值,其中氯乙烯、乐果等7项指标限值更严格,1项指标硼限值有放宽。
同时,新标准删除了小型集中式供水和分散式供水部分水质指标及限值的暂行规定,缩小城乡饮用水水质标准的差距。
1. 对饮用水的口感更关注。新增指标2-甲基异莰醇和土臭素均为水质感官性状指标,这两项指标嗅阈值较低,当水体中浓度超过嗅阈值(10 ng/L)时可导致饮用水产生令人极为敏感的臭味,影响水体感官。
2. 对饮水消毒副产物的控制更严格。饮用水消毒过程中消毒剂与水体中的有机物发生反应,会生成具有致癌、致畸、致突变风险的消毒副产物。新标准将检出率较高的6项消毒副产物指标从非常规指标调整到常规指标,从而加强对上述指标的管控。
3. 对净水工艺和水质检测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尽管新标准在指标总数上有所减少,但指标的要求更高。新增指标的去除工艺,消毒剂的精准投加等都使供水系统面临着新挑战。
总之,新标准在内容上更加科学和实用,更契合新形势下饮用水卫生安全的新要求,对推动建立高质量供水体系,提升我国饮用水水质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