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国务院出台拉动内需的十项措施,其中提到了污水处理和垃圾处理,但是未提及供水。”在11月16日昆明举行的一个论坛上,清华大学水业政策研究中心主任傅涛提出了自己的担忧。其实在业界早有我国饮用水供水质量不容乐观的共识。
我国最早制定的饮用水标准出现在1984年,该标准对生活饮用水水质规定了35项检测指标。这个标准一用就是20余年,直到2007年7月1日,国家才颁布了新的饮用水水质标准,检测指标从35项提高到了106项。但是,依照国家规定,要等到2012年才开始全部执行新国标。
“这个标准虽然看上去很严格,但和一些发达国家的指标相比,仅仅是及格线。”清华大学饮用水安全研究所所长刘文君说,在我国,地区之间差异非常大,600 多个城市要立即达到这个106项的检验测试标准十分艰难,所以国家给了一个宽限期,就是到2012年才强制所有自来水厂执行。
与过去相比,这个106项的检验测试标准已经不算低,但由于有了一个宽限期,就从另一方面代表着我国目前的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依然处在一个较低的水平。
“按道理,这106项检验测试标准现在就应该达到。”清华大学环境系教授王占生说,因为现有的常规饮用水处理工艺已经难以应对日益加重的水污染。
如果不能够实现自来水厂工艺的提高,饮用水水质达不到标准,是不是能够通过饮用瓶装水、桶装水等方式来解决用水安全问题?专家的答案是否定的,他们都以为要从根本上改善用水安全,必须从自来水厂做起,而不单单是喝桶装水。
“但如果单靠自来水公司解决这一个危机,就需要自来水厂花更大的成本,压力会非常大。”傅涛又有更深层次的担忧。刘文君也表示说,由于地区差异大,很多地区只有少数的资金实现新水厂的改造工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