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众多购买的人消暑降温、休闲健身需求,逐步加强我市夏季游泳场所卫生安全监督管理,中山市卫生健康局组织市镇两级卫生监督所对全市300余间游泳场所开展卫生监督检查和监督抽检。
7-8月,市镇两级卫生监督部门将对全市正常开放的游泳场所做监督抽检,检验测试的项目包括泳池水浑浊度、pH值、游离性余氯、尿素、菌落总数、大肠菌群及浸脚池水游离性余氯等指标。检测工作正在进行中,后续将公布抽检结果,对水质检测不合格等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卫生监督部门将依法查处。
泳季期间,不少市民会打电话咨询游泳场所水质卫生问题,在收到市民的反馈后,卫生监督部门第一时间到现场核实情况,对有一定的问题立即责令限期整改,指导并督促游泳场所主动做好水质循环、消毒、补水等自查自纠工作,切实消除游泳场所水质卫生安全隐患,保障公众健康。
游泳场所经营单位的卫生管理上的水准是影响游泳池水质优劣的重要的条件,卫生监督执法人员重点检查游泳场所卫生管理制度落实情况、池水循环净化、消毒、补新水等卫生设施运转情况、从业人员操作水质自检设备情况、证照、健康证明和水质监测数据等公示情况、游泳池卫生设施布局、消毒药物存放和通风情况等。同时,督促游泳场所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不断的提高管理上的水准,规范工作流程,确保水质卫生安全。
腺病毒的传播途径主要是飞沫传播,还可经接触传播、粪口途径传播。若腺病毒污染泳池,可通过接触或吞入被污染的水传播,引发“泳池热”或“红眼病”。
● 出现发热、咽痛、咳嗽、腹泻等症状时或者身体有伤口时,切记不要进入公共泳池游泳。
● 选择游泳场所,留意泳池是否在显眼处张贴有效的卫生许可证和合格的水质检测报告。
● 游泳时穿戴泳镜、泳帽,避免眼部接触池水,最好还是不要吞咽池水。游泳前后使用流动水和肥皂清洗身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