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生态监测规范》自2月10日起施行,适用于省境内的河流、湖泊、水库等内陆水域的水生态监测。
2023年2月9日,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发布区域标准《水生态监测规范》(DB63/T 2108-2023),本文件由青海省水文水资源测报中心提出,青海省水利厅归口,已自2月10日开始实施。
《水生态监测规范》规定了水生态监测包含的水生生境、水生生物的监测方法及质量控制和安全管理等内容,适用于省境内的河流、湖泊、水库等内陆水域的水生态监测。(区域标准全文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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