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市中环水务有限公司米公水厂、新城湾水厂、白家湾水厂为二氧化氯消毒;其他水厂为液氯消毒。
2、饮用水中消毒剂目标要求:游离氯出厂水中余量≥0.3mg/L,限值2mg/L;管网末梢水中余量≥0.05mg/L;二氧化氯出厂水中余量≥0.1mg/L,限值0.8mg/L,管网末梢水中余量≥0.02mg/L。
采样日期:2025年3月18日公示日期: 2025年3月20日公示单位:襄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补白:1、襄阳市中环水务有限公司米公水厂、新城湾水厂、白家湾水厂为二氧化氯消毒;其他水厂为液氯消毒。
2、饮用水中消毒剂目标要求:游离氯出厂水中余量≥0.3mg/L,限值2mg/L;管网末梢水中余量≥0.05mg/L;二氧化氯出厂水中余量≥0.1mg/L,限值0.8mg/L,管网末梢水中余量≥0.02mg/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