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根据结果得出,监测期间各监测点位的昼间、夜间噪声值均满足《声环境品质衡量准则》(
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根据结果得出,监测期间各监测点位所测因子水质均可达到《地下水品质衡量准则》(GB/T 4848-2017)相应类别标准。
土壤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根据结果得出,各建设用地监测点位所测各项指标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各农用地监测点位所测各项指标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15618-2018)中的相应筛选值。
底泥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根据结果得出,监测期间各监测点位所测各项指标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15618-2018)中的其他农用地风险筛选值。
1、大气环境:经大气环境影响预测可知,规划期开发区主要污染物的保证率日平均质量浓度和年平均质量浓度均符合二类区环境品质衡量准则;特征污染物叠加后的短期浓度均符合有关环境质量标准。
2、水环境:规划期开发区工业废水和生活垃圾污水预处理达到接管标准后排入河西污水处理厂和洋北污水处理厂。根据开发区本次规划方案,在按照规划方案实施相应工程的情况下,尾水排放对区域地表水环境的影响总体较小。
3、声环境:规划实施后区域环境噪声可满足功能区要求,区域开发不会降低声环境质量功能。
4、固态废料环境:在各项固态废料污染防治措施落实的情况下,规划期开发区产生的固体废物经合理处置后,不会对旁边的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江苏宿城经济开发区本次规划与上层位区域发展规划、产业高质量发展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基本协调,规划配套基础设施完善,基本能够很好的满足开发区开发建设需求,规划实施对区域环境产生的影响有限。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在严格落实本次评价提出的规划优化调整建议和环境影响减缓措施、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江苏宿城经济开发区依据本次规划进行开发建设具备环境可行性。
规划的实施将会对旁边的环境带来一定的环境影响,为使规划实施过程中对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程度,特此公告征询社会各界对规划环评报告书中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主要征询内容如下:
(1)公众对该规划的主要态度,持赞同或反对的意见(如反对,请简要说明理由);
公众可以电子邮件或者来电等方式,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反馈给规划实施单位或规划环评单位,反映与规划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必要时进行回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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