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贯彻落实第二轮第三批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陈述整改计划》清晰的第二十项整改使命已整改完结。依据《江苏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作业方法》等文件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结状况公示如下:
首要入湖河流及上游相关河流管理作用不明显,2023年无锡市13条首要入湖河流总磷、总氮均匀浓度同比上升。
到2025年,13条首要入湖河流总磷、总氮浓度到达“十四五”国家治太方针使命要求。
(一)水质监测及巡查状况。截止2025年10月大溪港水质安稳到达地表水Ⅱ类规范,京杭大运河支流支浜、辖区内河道和排涝泵站未见Ⅴ类及劣Ⅴ类水体,大溪港及大运河支流支浜河道巡查未见异常,河道水质到达预期要求。
(二)源头管理状况。完结160家涉磷企业规范化排查整治检验作业,对完结整治的涉磷企业安排“回头看”查看,未见异常。
2025年10月,经开生态环境局联合建设局进行现场检验,截止2025年10月首要入湖河流大溪港总磷、总氮浓度到达“十四五”国家治太方针使命要求。各项措施均到达预期要求。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结状况有贰言,请在公示期间(2026年1月8日至2026年1月21日)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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