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现有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7个,均为地表水水源,分别为无锡市区的贡湖沙渚水源地、锡东水源地,江阴市的长江小湾水源地、长江肖山水源地、长江西石桥水源地,宜兴市的横山水库水源地和油车水库水源地,均分别通过省水利厅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达标建设验收。无锡市(包括江阴、宜兴两县级市)各级供水行政主任部门严格按照《无锡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办法》、《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水利厅等部门关于开展全省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达标建设意见的通知》(苏政办发〔2011〕153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城市供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苏政办发〔2014〕55 号)、《江苏省城市供水安全保障考核评价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要求,督促各供水企业落实我市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各项措施,开展蓝藻打捞和处置日常工作,全方面提高水源水质预警监测能力和水源突发性污染应急处置能力,采用原水水质24小时在线仪器监测分析、每天人工采样检测分析、太湖饮用水水源地外围水环境及入湖河道水质巡查等监测手段多方位监控饮用水水源状况,着重关注无锡水域沿岸各入湖河道闸门控制情况及望虞河水利枢纽开闸引长江水入湖水质动态变动情况,着重关注太湖安全度夏应急防控期水源地保护区蓝藻打捞和湖面水域巡查工作进展情况、太湖枯水期水源地防冻抗寒等供水安全保护措施落实情况,同时我局所属市园林和公用事业监管中心自2021年1月起对无锡市各主要饮用水水源地水水质分枯水期、丰水期2次进行29项常规水质指标采样检测,并加强与环保、水利、气象、市政公用(供水)等职能部门之间的信息沟通、协同合作,全面保障我市饮用水源地的安全。12月份已进入冬季太湖枯水期安全保供应急防控阶段,我市供水行业严格依照国家、省市各项工作要求,切实落实太湖枯水期供水安全保障各项具体措施,积极组织并且开展水源地及周边水域包括入湖河道的水质预警监测,组织实施冬季防冻抗寒应急保供准备和实施工作。无锡市(包括江阴、宜兴)各主要饮用水水源地的水源水质总体情况良好,水源地各级保护区安全保护措施落实情况良好,供水设施运行安全保障情况正常,各供水企业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自来水生产供应情况和供水压力保持良好。
无锡市区主要水厂(中桥、雪浪、锡东、锡澄水厂)、江阴(小湾水厂、肖山水厂、澄西水厂)、宜兴(氿滨水厂、大贤岭水厂、太华水厂、湖㳇水厂)的出厂水浊度、余氯、PH值等水质指标均处于24小时仪器在线监测状态,细菌总数、总大肠杆菌群等微生物卫生指标按规定每天监测一次;我市各供水企业严格执行供水生产运行管理各项规范要求,按照GB57492022《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和苏建函城〔2009〕139号文《关于逐步加强城市供水水质检测确保城市安全供水的通知》规定的项目、频次要求开展水厂工艺流程中间水质和出厂水水质监测,并且每季度采样监测一次43项常规水质全分析、每半年采样监测一次97项常规水质全分析;市市政园林局所属市园林和公用事业监管中心全年分枯水期、丰水期对无锡市区4个主要水厂出厂水水质监测采样点进行2次97项全分析水质指标项目监管采样检测。从2023年12月各供水企业供水水质检测结果汇总情况和网上水质公示来看,我市各水厂出厂水水质指标均符合GB5749-2022《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水质合格率100%。
按照2023年度无锡市城市供水水质监管检测计划,无锡市(包括江阴、宜兴两个县级市)确定20个管网水质采样监测点,其中无锡市区各水厂代表性管网水水质采样监测点5个;环城地区及乡镇(荡口、羊尖、鸿山、玉祁、东港、马山、南泉、长安、华庄、胡埭等)管网末梢水采样监测点10个;江阴市区主要水厂(小湾水厂、肖山水厂、澄西水厂) 代表性管网水质采样监测点3个;宜兴市主要水厂(氿滨水厂、大贤岭水厂) 代表性管网水质采样监测点2个。
①每月对无锡市区各水厂代表性管网水、环城地区及乡镇管网末梢水15个水质监测采样点进行一次管网水常规项目采样检测:管网水水质监测项目为GB5749-2022《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中规定的浑浊度、色度、臭和味、耗氧量、余氯、菌落总数、总大肠菌群等常规7项指标;
②每半年对无锡市区各水厂代表性管网水、环城地区及乡镇管网末梢水15个水质监测采样点进行一次管网水常规全分析采样检测:管网水水质监测项目为GB5749-2022《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中43项常规全分析水质指标;
③全年分枯水期、丰水期对无锡市区各水厂出厂水4个水质监测采样点和代表性管网水5个水质监测采样点进行2次管网水全分析采样检测:管网水水质监测项目为GB5749-2022《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中规定的全部97项水质指标。
④每年对江阴市、宜兴市各主要水厂代表性管网水5个水质监测采样点进行1次管网水全分析采样检测:管网水水质监测项目为GB5749-2022《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中规定的全部43项水质指标。
委托拥有相对应国家水质检验测试资质的水质监测机构进行采样监测,并提供检验测试报告和评价结果。
管网水水质根据GB5749-2022《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规定进行评价。
从2023年12月各供水企业供水水质检测结果汇总情况和网上水质公示来看,我市各水厂管网水水质指标均符合GB5749-2022《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规定要求。2023年12月20日-12月22日无锡市园林和公用事业监管中心委托无锡市政公用检测有限公司(国家城市供水水质监测网无锡监测站)对无锡市区(不包括江阴、宜兴)主要水厂管网水5个水质监测采样点、环城地区及乡镇管网末梢水的10个采样监测点进行了现场采样和常规7项指标检测, 检测结果均符合GB5749-2022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相应规定要求,合格率100%。此外,2023年12月28日-12月31日无锡市园林和公用事业监管中心还委托无锡市政公用检测有限公司站对对无锡市区居民居住小区二次供水设施的68个进水、出水水质采样点进行了常规8项水质指标的抽样检测分析,检测结果均符合GB5749-2022《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以及GB17051-1997《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相应规定要求,合格率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