桶装水质量有问题,顾客该得多少补偿?关于有争议的桶装水质量检验判定费,该由谁先行垫支、终究又由谁买单?近来,记者得悉,由广西瓶装饮用水职业协会担任拟定的《关于桶装饮用水补偿方法》将于本年12月1日正式实施,广西桶装饮用水又多了一部“紧箍咒”。
记者了解到,现在,广西桶装饮用水企业达230多家,全区桶装水产值达1000万吨/年。因为饮用水职业竞赛十分剧烈、产品质量良莠不齐、经营者和消费的人本质差异等问题,桶装饮用水质量上的问题有所增加。为此,广西瓶装饮用水职业协会结合广西实在的状况,设立了《关于桶装饮用水补偿方法》(以下简称《方法》)。《方法》规则,对桶装水的卫生、包装等相关瑕疵问题,消费的人在未饮用前,可获得退换的权力;若是已饮用,但未形成人身损伤的,应免除该桶饮用水的价款,别的获赠送2桶饮用水作为补偿,并免费清洗一次饮水机。
该《方法》规则,桶装饮用水经营者供给不符合食品安全规范的产品的,经营者要向顾客付出所购价款10倍的补偿金。《方法》第4条规则,桶装饮用水经营者向消费的人供给不符合食品安全规范的产品,经营者除补偿顾客丢失外,还应向顾客交还桶装饮用水价款,并向顾客付出所购价款10倍的补偿金。
顾客在维权时,怎么举证成了现在消费索赔难题。该《方法》第7条规则,因桶装饮用水产品质量产生争议需检测判定的,检测判定费用由饮用水经营者先行垫支,消费的人供给等额担保,终究由职责方承当;对无法检测的桶装饮用水,饮用水经营者应供给无过错依据,并与顾客洽谈处理。《我国质量报》